发布时间:2024-12-06
9月27日,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对此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称广西有色)倒闭一事的涉及问题。对此函称,自2015年公司陷于债务危机以来,广西政府和广西有色已采行积极态度多次明确提出企业和债务重整方案,但由于债权人意见不统一,没能在法定重整期限向法院递交重整方案,最后造成倒闭再次发生。 9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裁决广西有色金属集团中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倒闭。
这家掌控矿产资源总量位列全国前茅、享有450万吨/年选矿能力的矿企,沦为首例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人中倒闭整肃的企业。 广西有色此次倒闭整肃归属于银行间债市发行人首例倒闭。处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及债权人之间对立毕现。广西有色在申请人倒闭重整前忽然计提坏账41亿元,造成资产负债率突破100%,看清申请人倒闭红线。
在此之前,其持有人的优质资产华锡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债权人批评企业蓄意逃废债务。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对于上述信息完全一无所知,并指出在整个资产重整期间广西国资委不作为。为此,债权人于8月底滋扰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交易商协会在收到投资人滋扰后,近日已启动对广西有色的自律调查。 针对不作为的指控,广西国资委在对此函中称之为,2015年8月至9月份,广西自治区政府国家发改委了《广西有色集团了解挖潜减亏解困工作方案》及10个子方案(即1+10方案),计划通过各种止亏逃脱措施,消弭企业财务危机和风险,使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为消弭广西有色集团债务危机,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解决问题短期借款、矿权收费、税费免除、优惠电价、缓交欠薪社保费、获取专项经费反对等方面获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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